武汉大学何荣功教授莅临我院讲学
日期: 2025-10-19       点击量:8
撰稿:张孟于 张喻超
10月17日晚,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何荣功教授应邀做客麻豆APP“京衡·法学前沿大讲堂”,作题为“刑法知识的进阶”学术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刘夏副教授主持,浙江京衡(郑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李永青律师、法学院刑法教研室晋涛副教授与宋立宵助理教授担任与谈人,法学院师生一百余人参加讲座。
何荣功教授的讲座围绕“从字面含义到规范目的”“从静态到动态”“从局部到整体”叁部分内容展开。首先,何荣功教授指出,刑法的适用在坚持罪刑法定的基础上要重视对刑法条文规范保护目的的理解,从而准确厘定行为性质,确保刑法处罚的实质妥当性;通过交通肇事罪、盗窃罪、强制猥亵罪等系列典型案例,深入阐释了规范保护目的对于刑法准确适用的重要意义。接下来,何荣功教授指出无论是刑法立法还是刑法适用,都深受司法体制以及社会文化生活的制约影响,要动态地理解刑法。何荣功教授论述了违法与犯罪区分二元体系在我国的制度优势,阐述了慎重推进轻罪立法的主要原因;在刑事司法层面,在眼下轻罪案件数量大占比多的背景下,轻罪案件处理要重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特别是其中“宽”的方面。最后,他强调要科学理解刑法与其他社会规范的结构性动态关系,妥当对待刑法在现代社会治理中的角色和定位,既不同意积极刑法观,也要避免消极刑法观,现代社会治理应倡导谦抑刑法观。
与谈环节,李永青主任结合刑事辩护实务,分享了多个因机械理解法条导致的司法困境,强调将规范目的落实到具体案件中的重要性。晋涛副教授从理论层面补充了对“叁个转变”的理解,通过高空抛物罪等实例,阐释了理念落地必须依靠规范核心的观点。宋立宵助理教授则围绕经济犯罪的法益、洗钱罪的入罪标准等专_x0008_业问题,与何荣功教授展开了深入探讨。
本期讲座内容翔实、逻辑严谨,思维层层递进,紧密联系实践,饱含人文精神,有效促进了学院师生对刑法知识体系的深入理解。何荣功教授最后寄语法学生:刑法的含义写在刑法条文上,更是写在解释和适用者的心中,应谦抑、善意、文明地理解和适用刑法,确保刑法人权保障和法益保护机能的平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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